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2.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62元。
3. 每10股转增3股
4.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9日
5.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30日
6.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2日
7.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4日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以2007年末总股本208,514,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3、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以及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二、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4日
三、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5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转股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本方案。
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变动增加 | 变动后股本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58,879,952 | 17,663,986 | 76,543,938 | 28.2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9,634,216 | 44,890,265 | 194,524,481 | 71.76% |
合计 | 208,514,168 | 62,554,251 | 271,068,419 | 100% |
六、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建行大厦21楼
邮政编码:528200
电话:0757-86280996
传真:0757-86328565
八、备查文件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