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5月26日在上海市福山路450号公司本部召开。根据董事长李绍德先生的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马泽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1名,董事长李绍德先生和董事姚作芝先生全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马泽华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董事林建清先生和王大雄先生全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发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订购8艘4250TEU船舶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 本公司下属全资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集香港”)将于近期内向国内船厂订购八艘4250TEU集装箱船舶。该项船舶订购的详情将于有关合同签署后予以公告。
二、《关于变更8艘13300TEU船舶订购主体的议案》
根据经营的需要,将8艘13300TEU船舶的订购方由本公司变更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集香港。该项变更将根据本公司下述议案,在向该公司增资完成后进行。
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
根据前述船舶订购主体的变更,本公司发行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订购上述船舶的61亿元人民币(折合81,590.4万美元),以增资方式转入中集香港,用以支付上述船舶订购款;在增资时,如有因人民币升值折合成美元多出的金额,由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或偿还银行贷款。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四、《关于向浦海航运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人民币。
五、《关于合资设立大连大窑湾集装箱场站的议案》
本公司与大连港集发物流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大连大窑湾集装箱场站,双方各出资3700万元,各占合资公司50%股权。本公司将对该合资公司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六、《关于调整部分关联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
由于石油和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大幅上涨及运力增加,需对原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供应总协议和集装箱供应总协议的关联交易限额进行调整。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调整的详情,见股东大会文件。
七、《关于就关联交易事项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
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本公司现在任的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
八、《关于更换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文件,推荐严志冲先生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并建议姚作芝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严志冲先生简历
现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油轮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