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张乐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乐贡先生的辞呈自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生效。
本公司衷心感谢张乐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 临2008-007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〇〇八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赵成林先生、王永文先生、邢贵堂先生、张兰华女士、赵树元先生、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赵树元先生、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曾昭秦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冯玉露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赵成林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永文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邢贵堂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兰华女士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赵树元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志元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罗新华先生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同意提名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赵成林先生、王永文先生、邢贵堂先生、张兰华女士、赵树元先生、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赵树元先生、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
办法〉的议案》;
津贴标准(含税):
董 事 长:4万元/年;独立董事:5万元/年;副董事长、监事长:3万元/
年;董 事:2万元/年;监 事:2万元/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议相关资料后,一致认为,审议《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津贴标准是合理的,有利于更好地鼓励董事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确保企业健康运营,并能同时兼顾董事的职务风险与义务。同意提交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一、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昭秦先生,1969 年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在山东体育运动学院人事处,山东省农委人事处,山东省省委办公厅,山东宏泰集团,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将军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冯玉露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讲师、项目管理师;历任山东省莘县师范学校副书记、副校长,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赵成林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历任德州烟草分公司(卷烟厂)财务审计科科长兼调拨站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德州卷烟厂副厂长,将军集团德州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纪检书记;现任将军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王永文先生,1963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工程师;历任济南保温瓶厂助理工程师,中农信德州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
邢贵堂先生,195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及地下商场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张兰华女士,195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宣传科长、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树元先生,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陆军学院教员、教研室副主任,山东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处长,中国证监会济南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处长、助理巡视员;现为退休干部;兼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元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投资教研室主任,财金系副主任;现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
罗新华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副教授,硕士学位,博士在读;曾在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工作;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培训中心主任;兼任山东惠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树元先生、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树元、张志元、罗新华,作为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树元 张志元 罗新华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于济南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姓名:赵树元 张志元 罗新华
2. 上市公司全称: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赵树元、张志元、罗新华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赵树元 张志元 罗新华
日 期: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08-008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一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到会监事四名,监事刘连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监事樊以军先生代为行使监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安郁厚先生主持。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提名安郁厚先生、刘连军先生、樊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如下:
安郁厚先生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连军先生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樊以军先生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表决通过,同意聂林先生、
孙绍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安郁厚先生,1963年7月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先后在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工作;现兼任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组成员,将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刘连军先生,194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高唐电厂技术员,莘县发电厂副厂长、厂长,莘县经委副主任兼造纸厂筹建处主任,莘县经委主任兼党组书记,荷泽市外经贸委副主任,山东省二轻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常务理事,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樊以军先生,1955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塑料工业总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聂 林先生,1954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政工师;历任济南市第一商业局监察室副主任,山东文化用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孙绍群先生,195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济南市第一商业局基建保卫处副处长,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 临2008-009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时间: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上午九点三十分
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D区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第1、2项议案,选举董事会董事、监
事会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3、关于审议《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
案;
4、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9、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二〇〇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附股东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至下午四点
3、会议登记地点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酒店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蒋 涛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3083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2685365
传 真:0531-82685365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