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5月27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2008年5月3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人,董事长吉群力未反馈表决票,本次会议实际收到议案表决票8份。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原方案将现有资产和负债整体出售给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以及向傅克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山东长源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组方)发行股票,收购重组方所持有的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鲁信置业)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调整为2008年6月30日。
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审计评估基准日变更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后,认为:①本次资产重组的报批工作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客观上存在较大的难度。如果仍按原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将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有关财务资料过期失效。因此,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②自2008年初以来,华源发展持续发生较大亏损,而重组方注入的资产——山东鲁信置业有限公司亦进行了部分非核心资产的剥离工作,因此,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重组涉及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将有利于向投资者反映相关资产的最新情况,更有利于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进行判断和决策。基于上述原因,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的变更是必要的,有利于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
傅克辉先生聘请的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审计评估基准日变更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后,认为:鉴于华源发展和鲁信置业均有大量准备性工作尚未完成,仍按照预案确定的2007年12月31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将导致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相关财务信息失效。因此,本次审计评估基准日变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3号)第六条的有关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审计和评估基准日的变更是必要的,有利于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也有利于完整、准确地披露信息合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董事会预计在2008年7月30日前召开。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