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08年05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8-2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新湖集团共解除质押14842万股,其中:解除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4080万股,湖南迪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8万股,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4万股。同时,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流通股继续办理了股权质押,其中,质押给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2500万股,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荡支行2600万股。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并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2991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4%)。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