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0.3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0.315元;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3.15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6日
●除息日:2008年6月1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6日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08-010)刊登于2008年5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一、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根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确定的2007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以2007年度末股本总额905,481,7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316,918,602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2007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200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股东,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315元/股;其他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35元/股。
二、2007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6日
2、除息日:2008年6月10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6日
三、利润分配的对象:截止2008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2007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及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0号外运发展天竺物流园办公楼4层,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0418928 传真:(010)8041893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07年度报告;
3、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实施送股分红的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