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承接17处物业管理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阳光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拟与委托方光明新丽、建设新汇、津汇远景、友谊新资、紫金新嘉5家公司共同签署《项目管理协议》,上述五家公司将委托阳光股份就其持有的商用物业,向业主提供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商业策划服务。
本次全部标的物业包括光明新丽拥有的天津大光明桥家世界购物广场等17处,标的物业2007 年全年实现租金收入约为2.7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称,本《项目管理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快速积累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商业运营管理收入。由于上述5家公司均为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 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 的下属公司,该协议的签署将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