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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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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8-02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5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提出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并决定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于2008年6月25日到期,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推荐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6名董事人选为王功伟、鞠瑾、赵伟、张海天、刘世春、艾颖丽。上述6名董事人选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推荐的杨志国、杜润平、汤欣3名独立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名独立董事人选简历见附件。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和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6人,将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效益实现情况经过考核后从公司获得激励基金,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董事,公司在董事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3人,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向其支付的报酬为每人每年从公司获得董事津贴税后12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在独立董事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不作为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地震灾区追加捐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四川地震灾区已捐款300万元的基础上再追加捐款300万元,用于四川灾区学校重建。

    以上第1、2、3项议案项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7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功伟:男,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委员。曾任北京市西城区建筑工程公司干部、北京市西城区计划经济委员干部/副主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0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王功伟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鞠瑾: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7年获得“西城区劳动奖章”。曾任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系教师、共青团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现任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总经理。自200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鞠瑾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伟: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皮鞋厂干部、北京市二轻总公司基建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副总经理、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自200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赵伟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海天:男,1952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星海乐器总公司财务科科长、中福总公司计财部副经理,2000年6月至2002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现任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总会计师。自2002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海天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世春:男,196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获得北京第十九届“五四奖章”、首届“西城区十大杰出青年”、第八届“北京十大杰出青年”和第十一届“中国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现任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南昌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01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刘世春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艾颖丽:女,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北京市西城区粮食局组织部部长、北京市西城区委企业工委干部。现任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

    艾颖丽女士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公司董事会推荐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志国:男,1964年出生,博士,高级会计师。1984年至1987年在河北林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0年至1993年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习,获会计学硕士学位,1993年至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获会计学博士学位。曾任河北林学院助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干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主任。现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志国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润平:男,1957年出生,博士,高级会计师。1978年至1981年在山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习,1989年至199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学习,获硕士及博士学位。曾任山西省大同五交化批发公司副经理,中国投资银行上海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国际金融局副局长。现任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专职委员。

    杜润平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欣:男,1971年出生,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98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0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担任教职;2000年以后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2002年在美国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法学院访问研究,研究专题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2007年先后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在台湾大学法学院和美国Columbia University法学院讲授“证券法”和“公司治理”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商事法、民法,撰写多部专著和论文。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五”普法讲师团专家,参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拟定和修改工作。担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天津市及珠海经济特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欣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8-0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8年5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提出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于2008年6月25日届满,控股股东提出的第五届监事会2名由股东委派出任的监事人选为宋和珍和齐占军。

    另外,经公司工会选举,王毅文将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宋和珍女士、齐占军先生和王毅文先生与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监事人选简历见附件。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

    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报酬为每人每年从公司获得监事津贴税后7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非公司员工的监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向其支付其他报酬。公司监事不作为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

    上述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6月7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推荐的由股东委派出任的2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和珍:女,195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67团1营会计、北京市西城区交通局会计、北京市西城建筑公司会计、北京市西城三建公司财务科长、北京市金融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审计部经理。自2002年6月起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齐占军: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审计事务所审计二部副主任,北京敬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总经理助理。

    2、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的由职工代表出任的1名监事简历

    王毅文,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市政工程管理局所属市政二公司技术员、人事科科员、工程项目管理部部长,公司规划部工程师、副经理、经理,产品标准部副经理,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内刊《金融街人》执行主编。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08-0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四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时间:2008年6月24日(周二)上午9:00。

    5、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7日。

    6、出席对象:

    (1) 2008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2)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和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4)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8年6月18日-20日、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40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于蓉、彭涛、吕国强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董事王功伟   
    (2)董事鞠瑾   
    (3)董事赵伟   
    (4)董事张海天   
    (5)董事刘世春   
    (6)董事艾颖丽   
    (7)独立董事杨志国   
    (8)独立董事杜润平   
    (9)独立董事汤欣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1)监事宋和珍   
    (2)监事齐占军   
    3、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和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4、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报酬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意见选项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