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30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关于核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3)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2007年度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暂停上市后聘请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和登记结算公司签订协议事宜的议案
(9)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事项1、2、3、5至1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4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8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证券报》、《证券时报》)。
4、参加人员及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6月23日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08年6月27日下午5:00之前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以2008年6月27日下午5:00之前本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权证号: 持股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