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盈利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要求为公司从事年报审计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实现的债务重组损益涉及项目及意见进行说明。
为此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盈利的说明》,详细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
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盈利的说明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49,642.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12,469.77,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债务重组损益为29,769,844.44元,现就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实现的债务重组损益涉及项目及意见说明如下:
一、2007 年 12 月 30日,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协议约定: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440,446.16元债务中的1,500万元予以豁免, 2007年度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作了债务重组利得处理。
二、报告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及《减免利息协议补充协议》,2007年度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对已减免和未减免的利息9,889,844.44元作了债务重组利得处理。
三、2007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订了《部分和解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按协议约定偿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借款本金1500万元,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减免公司488万元的利息。2007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了债务重组利得处理。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相关的债务重组协议,我们认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5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简称:*ST金泰 编号:临2008-02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2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金泰”改为“*ST金泰”。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49,642.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12,469.7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本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1日停牌一天,于2008年6月12日起恢复正常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金泰”变更为“ST金泰”,股票代码不变仍为60038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