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购鞋费用并非救灾捐款 将处理违反有关财经规定的责任人
2008年06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但有为
⊙本报记者 但有为
针对部分媒体“工行挪用救灾捐款为职工买运动鞋”的报道,中国工商银行13日发布声明称:经调查,该款项系上级行核批的用于抗震救灾的财务费用,不是救灾捐款。但工行同时表示,将对违反有关财经规定的责任人作出处理,并对此次事件认真总结教训。
6月12日,国家审计署公告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情况,其中有工行涪城支行“违反上级规定弄虚作假挪用抗震救灾特别费”的情况。
工行声明称,地震发生后,工商银行总行在全行年度财务费用计划中,通过系统内调剂,增拨给了四川分行一定的抗震救灾的财务经费,用于“维护灾区员工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全资产和维持营业网点基本运作”,四川省分行在总行增拨的财务费用中给涪城支行下达了一部分,此次购买运动鞋的钱即出自这部分费用。
声明同时称,涪城支行购买运动鞋是为了保证震后员工的安全,将该笔款项列入了上级行拨付该行用于抗震救灾期间使用的费用中。但在购货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处填写的是雨衣、雨靴和雨伞,这是违反财经规定的行为,工行将对此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作出处理。
据了解,审计部门指出该问题后,工行立即对涪城支行进行了检查,认为涪城支行为员工组织购买的运动鞋每双约500元,价格偏高,过于浪费,不符合上级行有关要求,更不应该采用错误的方式填写虚假名称发票。目前已责成其纠正,由员工个人出购鞋款,上级行收回28520元财务费用,严肃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