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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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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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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款涵盖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面市
    2008年06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国寿尝试以市场化手段转移自然灾害风险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在“5.12”汶川地震发生一个月后,国内第一款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浮出水面。

      记者从中国人寿获悉,该公司正式推出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涵盖地震、洪水等六种重大自然灾害,以附加险的方式附加于主险合同,承担由灾害引起的被保险人身故和残疾责任。费率水平不高,万分之六点五的基础费率是在充分考虑各地区群众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慎重确定的。

      据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负责人介绍,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保险产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涵盖的重大自然灾害范围广,主要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和台风这六种在我国发生率高、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较大的自然灾害;保险责任比较全面,包含了身故和残疾保险责任,易于理解,手续简便;条款设计从灾区实际出发,努力维护受灾群众的利益。

      早在此前召开的中国人寿股东大会上,公司总裁杨超就明确表示,作为一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型骨干保险企业,中国人寿理应走在前头、做出表率。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更好地表达自身心系灾区,情牵全国人民安危的心愿,中国人寿将推出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国家,根据联合国统计,世界范围内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有8次是发生在我国。根据民政部统计,近十年来我国每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在1千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到2亿多人次,尤其是春节的冰雪灾害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16亿元。

      中国人寿总裁万峰表示,“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正式面市,是中国人寿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保监会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号召、切实履行公司职责的重要举措,是以市场化手段转移自然灾害风险的有益尝试。

      光大证券公司研究员肖超虎认为,此举对公司业绩方面的影响还看不出。但是,国寿公司针对特殊风险提供产品,进行创新的行为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

      据了解,“国寿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产品推出后,国寿将在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投放并做好跟踪研究,努力为行业探索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机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