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于2008年6月13日与北京互联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互联电信公司”)签订了《北京北控电信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本公司有意受让互联电信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控电信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股权。
一、交易对方介绍
互联电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间:2003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曹玮;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商场9层911室。
互联电信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
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时间:2003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李抗英;企业类型:独资经营(港资);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5层南区;股权结构:互联电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持有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地铁运营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北京地铁1、2号线民用通信系统信息服务平台的独家特许投资建设和经营权。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地铁商用通信系统相关建设的复函》,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可以收购北京地铁5号线和10号线的商用通信资产,并进行统一运营。根据该文件,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与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还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北京地铁其他新建或规划线路的商用通讯系统建设和运营。
2、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00万元;成立时间:2007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徐小林;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外西大街甲5号南楼;股权结构: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持有其51%股权,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地铁民用通信平台”。地铁民用通信平台是一个资源运作平台,通过整合地铁内的空间、管孔、线缆、无线频点、接入设备等资源,面向移动通信运营商、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提供信号引入服务,为地铁乘客提供与地面相同的信息服务,并开展丰富的数字媒体增值业务,实现地铁商用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互联电信公司持有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的股权,互联电信公司拟将该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公司,本公司有意受让该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公司将成为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的新股东,持有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互联电信公司即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要求,提交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及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经营证照、文件资料(包括财务账簿、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管理情况、相关合同、章程及诉讼情况等)原件供中介机构人员查验,配合本公司对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及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审计工作。除非因互联电信公司提供资料的原因而造成延误,否则,本公司上述尽职调查工作,应该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互联电信公司同意其转让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股权总价款为100万元。
3、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互联电信公司转让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100%股权的价款,并代为清偿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对北京北控电信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的1600万元负债。
4、双方同意,在本公司完成对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后十日内,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原则,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的权力机构同意或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后生效。双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着手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四、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收购电信通技术服务公司股权,有效控制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介入北京地铁1、2号线的民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为各类运营商和增值服务提供商提供信号的引入和覆盖服务,为乘客提供导乘信息等多媒体信息服务以及无线数据应用服务;未来还将通过参与北京其他地铁线路的商用通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扩大业务范围,形成规模优势,获取稳定收益。
通过建设、运营“北京地铁民用通信平台”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在北京地区光纤网络的覆盖范围,完善网络结构,符合公司做大做强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的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北京北控电信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
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股权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由于上述股权收购行为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