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441,41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5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6月19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6月21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特别承诺:现持有的维科精华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4.5元(当维科精华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若维科集团违反限价减持承诺出售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维科集团同意登记结算公司将出售股份所得资金划入维科精华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注:因维科精华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实施了每10股派0.60元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限售价格相应调整为4.44元。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是
(1)股改实施后至今,维科精华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维科精华未发生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3)股改实施后至今,由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规定的第一批限售股解禁,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本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第一批流通股 上市前 | 变动数 | 第一批流通股 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27,960,120 | -44,024,130 | 83,935,99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4,889,343 | -14,839,343 | 50,000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0 | 0 | 0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6,377,237 | -6,377,237 | 0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0 | 0 | 0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0 | 0 | 0 | |
8、其他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9,226,700 | -65,240,710 | 83,985,99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44,267,500 | 65,240,710 | 209,508,210 |
B股 | 0 | 0 | 0 | |
H股 | 0 | 0 | 0 | |
其他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44,267,500 | 65,240,710 | 209,508,210 | |
股份总额 | 293,494,200 | 0 | 293,494,200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是
股改实施后至今,由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规定的第一批限售股解禁,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各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1,259,939 | 24.28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4,674,710 | 56,585,229 | 19.28 |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1,983,479 | 14.30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4,674,710 | 27,308,769 | 9.30 |
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16,702 | 5.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4,674,710 | 41,992 | 0.01 |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 6,377,237 | 2.17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6,377,237 | 0 | 0 |
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 3,499,305 | 1.19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3,499,305 | 0 | 0 |
杭州一生贸易有限公司 | 2,223,857 | 0.76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2,223,857 | 0 | 0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25,746 | 0.72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2,125,746 | 0 | 0 |
宁波银盛投资有限公司 | 2,084,866 | 0.7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2,084,866 | 0 | 0 |
海南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35,189 | 0.56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635,189 | 0 | 0 |
上海佳事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83,002 | 0.30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883,002 | 0 | 0 |
中华企业股份公司 | 817,595 | 0.28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817,595 | 0 | 0 |
上海天晟投资有限公司 | 572,316 | 0.20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572,316 | 0 | 0 |
上海文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4,399 | 0.07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204,399 | 0 | 0 |
南京英特耐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63,519 | 0.06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63,519 | 0 | 0 |
上海雅涛实业有限公司 | 163,519 | 0.06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163,519 | 0 | 0 |
上海家兴皮具服饰有限公司 | 81,759 | 0.03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81,759 | 0 | 0 |
南京东显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1,759 | 0.03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81,759 | 0 | 0 |
上海辉盛工贸有限公司 | 57,232 | 0.02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57,232 | 0 | 0 |
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无锡市新区金桥贸易有限公司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上海欣纺呢绒绸缎商场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镇江市聚德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沈阳希柯瑞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上海天问实业有限公司 | 40,880 | 0.01 | 2007-6-22 | 第一批限售股解禁 | 40,880 | 0 | 0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变更名称为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履行保荐责任。因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原保荐代表人汪洋现已离职,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沈坚接任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维科精华股权分置改革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了维科精华限售股份持有人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并发表意见如下:
1、维科精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维科精华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3、维科精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4、维科精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是,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明确表示不愿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因而由大股东维科集团代为垫付了对价,日前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表示愿意以现金的形式补偿维科集团为其支付的对价来获得上市流通权,经过双方协商,维科集团同意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50000股限售股在2008年6月23日上市流通。
5、同意维科精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9,441,41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585,229 | 19.28 | 14,674,710 | 41,910,519 |
2 | 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308,769 | 9.30 | 14,674,710 | 12,634,059 |
3 | 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1,992 | 0.01 | 41,992 | 0 |
4 | 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 | 0.02 | 50,000 | 0 |
合计 | - | 83,985,990 | 28.61 | 29,441,412 | 54,544,578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7年6月22日,公司有65,240,710股非流通股股份已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83,935,990 | -29,391,412 | 54,544,578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50,000 | -50,00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83,985,990 | -29,441,412 | 54,544,578 | |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 A股 | 209,508,210 | 29,441,412 | 238,949,62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09,508,210 | 29,441,412 | 238,949,622 | |
股份总额 | -- | 293,494,200 | 0 | 293,494,200 |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股票简称:维科精华 股票代码:600152 编号:2008-01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期
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通知,股权分置改革原保荐代表人汪洋先生工作变动已调离浙商证券,不再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浙商证券指派沈坚同志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8-01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
●除 息 日:2008年6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本次分配以293,49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7,609,652.00元。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0元。
5、对于个人股东,公司将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为0.054元;对于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为0.06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
2、除 息 日:2008年6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7日
四、分派对象
2008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思得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由公司直接派发。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联系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地址: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
邮政编码:31501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