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82,699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根据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完成后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利润补足的承诺,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后净利润为26,605,244.53元,低于股改工作要求的盈利水平2860.42万元,差额部分国之杰公司已用现金形式予以补足;2007年度银晨网讯审定净利润为25,351,903.52元,国之杰继续履行对银晨网讯以现金方式补足3,252,296.48元的承诺。
3、追加对价执行情况:
承诺履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本公司2006年4月27日编号为临2006-12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5月8日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2,882,699股限售股为其他股东因本公司资产重组而支付给国之杰的对价补偿,该股份已满足限售时间;根据国之杰关于所持股份禁售的承诺,本次上市流通部分不在承诺范围之内。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为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国之杰作为安信信托第一大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资产置换完成后对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利润补足的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国之杰将其持有的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晨网讯”)74.0488%的股权及其他资产置入安信信托。根据预测,银晨网讯2006年税后净利润可达2860.42万元,国之杰认为此预测是建立在对银晨网讯2006年经营情况的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的,是可信的。如果审计机构对银晨网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其税后净利润不足2860.42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国之杰以现金方式补足,并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晨网讯支付。如果审计机构对银晨网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国之杰将以现金方式向银晨网讯补偿2860.42万元,并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晨网讯支付。
2.关于国之杰所持安信信托股份禁售的承诺
国之杰持有的安信信托100,199,214股自股权分置改革后复牌之日起至银晨网讯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润补足承诺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国之杰拟受让的鞍山市财政局20,904,090股、鞍山市信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股,辽宁石油化纤公司鞍山分公司6,342,336股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6,342,336股,自该等股权完成过户之日起至银晨网讯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且上述利润补足承诺完成之日,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6,787,973 | 32.35 | 2007-4-19 | 因代付对价获得补偿而增持股权 | 1,855,133 | 149,670,672 | 32.96 |
2007-4-19 | 因代付对价获得补偿而增持股权 | 927,566 | |||||
2006-1-20 | 因代付对价获得补偿而增持股权 | 100,000 |
1、2006年1月17日国之杰与长宁工程签定了《股权赠与协议》,上海长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所持650,000股安信信托社会法人中的100,000无偿赠与本公司,作为国之杰在安信信托股改中代付对价的补偿。2006年1月20日该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2006年11月3日,国之杰与鞍钢矿业签订了《关于偿还代垫股份的协议》,该公司将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4,122,518股中的1,855,133股支付给国之杰,做为该公司在安信信托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对价的补偿。2007年1月16日,该协议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偿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对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44号文件)的批准。2007年4月13日,经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65号)批准,同意豁免该公司全面要约收购的义务。 2007年4月19日该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3、2007年1月9日,国之杰与鞍山人保签订了《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补偿协议》,该公司将其所持安信信托股份2,061,259股限售流通股中的927,566股支付给国之杰,做为该公司在安信信托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支付对价的补偿。 此前,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下发《关于接受〈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在安信股改中代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补偿方案〉的批复》(人保控股复[2006]199号),对该股权转让作出同意批复。 2007年4月13日,经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65号)批准,同意豁免该公司全面要约收购的义务。 2007年4月19日该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至此,由于接受代付股改对价的补偿,国之杰持有安信信托股权的比例由32.35%上升至32.96%。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1、安信信托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包括利润补足及禁售的承诺。
2、安信信托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安信信托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82,69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9,670,672 | 32.96 | 2,882,699 | 146,787,973 |
合计 | - | 149,670,672 | 32.96 | 2,882,699 | 146,787,973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九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共计46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合计37,504,359股已经上市流通。
6、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的情况说明
国之杰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2,882,699股限售股为其他股东因本公司资产重组而支付给国之杰的对价补偿。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149,930,672 | -2,882,699 | 147,047,973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9,930,672 | -2,882,699 | 147,047,97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304,179,106 | 2,882,699 | 307,061,805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04,179,106 | 2,882,699 | 307,061,805 | |
股份总额 | 454,109,778 | 454,109,778 |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2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