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3日上午九时
2、召开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于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年会”)举行之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733,127,200股,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为1,195,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为538,127,200股。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885,467,41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09%,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845,000,000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70.71%;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40,467,410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7.52%。
四、提案或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赞成票880,917,41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票880,917,41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票880,917,41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赞成票885,467,41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批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8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国际核数师,及授权公司任何一位董事厘定其报酬、签订服务协议等事宜。
赞成票885,467,41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年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就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
2、律师姓名:熊力、林可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08-01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13日之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2008年6月23日上午十一时,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孙毅杰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陈山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罗福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派发2007年度末期股息的具体事宜的议案,即有关董事会提议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总股本1,733,127,200股为基数,向2008年7月8日登记于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
H股股东股息的派发
1、根据本公司章程,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算,以港币支付,其折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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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次股息派发的股息宣布日为2008年6月23日,于股息宣布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平均基准价为港币100元兑人民币88.2068元,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应得股息为港币0.11337元。
2、根据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公司将于2008年7月2日至7月8日期间,暂停办理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过户登记,凡欲获派本公司2007年度末期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的H股股东,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室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本公司已委任根据委托人条例登记之信托公司工银亚洲信托有限公司为H股股东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代表本公司H股股东接收有关本公司H股股东所获派发的股息。本公司H股股息之支票将由收款代理人签发并于2008年7月22日(即本公司H股股息派发日)或之前,以平邮寄予于截至2008年6月30日为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邮寄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
A股股东股息的派发
本公司A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方式及有关事项将由本公司与中国结算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后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