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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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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998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08-20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8年6月20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十楼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17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跃时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伍跃时、袁定江、青先国、于雄、廖翠猛、孟国良、刘定华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颜卫彬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伍跃时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王德纯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袁定江代其出席和表决;董事Emmanuel ROUGIER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伍跃时代其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许彪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定华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伍跃时、青先国、袁定江、颜卫彬、廖翠猛、Emmanuel ROUGIER、Augustin THIEFFRY、孟国良、刘定华、许彪和邹定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孟国良、刘定华、许彪和邹定民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伍跃时,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曾在湖南省邵阳市劳动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省劳动厅工作,1993年任海南星海工贸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2007年任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沙新大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07年至今任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伍跃时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青先国,男,1955年出生,大学双本科,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982年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农学专业。曾任湖南省粮油生产局局长,湖南省农业厅总农艺师,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第一副院长。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本公司董事,湖南省科协副主席。青先国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定江,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武汉大学EMBA。曾任珠海市农渔委主办会计、珠海市财政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业务主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袁定江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颜卫彬,男,1966年出生,工学学士,硕士研究生学历,MBA,曾任海南三湘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中国机械设备海南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驻越南首席代表、副总经理,北京西麦克(CMEC)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长沙新大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裁。颜卫彬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翠猛,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MBA,研究员。曾任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乡长助理,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湖南省两系优质杂交水稻开发公司经理,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部主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廖翠猛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mmanuel ROUGIER,男,1952年出生,法国国籍,1975年毕业于巴黎高等经济商业学院(ESSEC)商学院,1976年加入利马格兰集团,1976年至1983年在利马格兰集团财务部工作,1983年至1984年任Ferry Morse项目经理,1984年至1986年任利马格兰集团首席财务官,1986年至1989年任Zwaan & De Wiljes首席执行官,1989年至1997年任大田作物种子部首席执行官,1997年至1999年任蔬菜部(Vilmorin & Cie)首席执行官,1999年至2006年任利马格兰集团副总裁(负责融资发展与并购),2007年起担任利马格兰集团副首席执行官,2007年8月起任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Emmanuel ROUGIER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Augustin THIEFFRY,男,1953年生,法国国籍,1980年获国立南锡农业和食品产业学院(ENSAIA)农业工程师,1978年获里尔第三大学(University of Lille III)农业和食品技术硕士学位。1978年12月至1980年2月在国家兽医研究实验室(位于非洲西部国家塞内加尔的首都达喀尔)服兵役,负责Sangalkam试验农场的草料作物。1980年9月至1985年1月任VILMORIN股份有限公司(位于La Ménitré,邮编:49250)北欧与东欧区市场营销经理,1985年1月至1986年2月任职于VILMORIN Inc.(位于华盛顿特区),1986年2月至1990年3月任FERRY-MORSE种业公司(位于加利福尼亚Modesto)国际副总裁,1990年3月至1996年9月任VILMORIN股份有限公司(位于La Ménitré,邮编49250)总经理(首席执行官),1996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利马格兰集团蔬菜花卉部业务部(位于法国Chappes)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Plain JACQUET食品集团(位于Saint Michel sur Orge,系法国第二大面包生产集团)首席执行官,2007年8月起任长沙新大新威迈农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Augustin THIEFFRY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孟国良,男,194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国防九六一二厂总会计师,湖南省财政厅工交副处长,财政部驻湘中央企业财务处处长,湖南省三大检查办副主任,湖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现任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客座教授,全国财税法学研讨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律师协会顾问,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湖南省财政学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孟国良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定华,男,1944年出生,硕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省第七届、第八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八届、第九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长沙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定华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彪,男,1970年出生,博士后,高级经济师。曾任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农业食品饮料行业首席分析师,现任中信证券研究部农业食品饮料行业首席分析师,本公司独立董事。许彪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定民,男,1956年出生。1982年湖南农业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研究生班毕业,获EMBA硕士学位。历任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湘潭县委副书记,湖南省农垦局副局长,湖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湖南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任董事长。2004年荣获“湖南省2003年度十大经济人物”称号。邹定民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2008年5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股票代码:000998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08-21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

      召开地点:中国湖南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九楼会议室

      (二)召集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召集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对每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审议选举伍跃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审议选举青先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审议选举袁定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审议选举颜卫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审议选举廖翠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审议选举Emmanuel ROUGIER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 审议选举Augustin THIEFFRY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 审议选举孟国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审议选举刘定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审议选举许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审议选举邹定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审议选举赵广纪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审议选举邓华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注: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入多人,也可集中投入一人,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监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在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和监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三、 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8年7月4日至2008年7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

      1、 联系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 邮编:410001

      3、 电话:0731-2183880

      4、 传真:0731-2183880

      5、 联系人:傅千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止2008年7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         股同意选举伍跃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以         股同意选举青先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以         股同意选举袁定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以         股同意选举颜卫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以         股同意选举廖翠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以         股同意选举Emmanuel ROUGIER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以         股同意选举Augustin THIEFFRY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以         股同意选举孟国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以         股同意选举刘定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以        股同意选举许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以        股同意选举邹定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以        股同意选举赵广纪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以        股同意选举邓华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注: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章):

      股票代码:000998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08-23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孟国良、刘定华、许彪和邹定民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

      附: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孟国良,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孟国良

      2008年6月20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定华,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定华

      2008年6月20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彪,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彪

      2008年6月20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定民,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邹定民

      200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08-24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20日下午16:3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十楼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广纪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赵广纪、邓华凤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华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赵广纪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到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广纪、邓华凤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赵广纪,男,1952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兵团农四师71团会计、计财科科长、总会计师,新疆兵团农四师审计局局长,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广纪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华凤,男,1963出生,硕士,在读博士,研究员,全国劳动模范,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一直师从袁隆平院士,从事杂交水稻研究。曾获国家发明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等奖、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中国青年科技奖。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暨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天津市水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国家粮食安全发展中心研究员,民建湖南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南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兼职教授。邓华凤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最近三年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