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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巡检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现场检查,并于2006年11月20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沪证监公司字[2006]274号)。针对整改通知中所列事项,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06年12月20日、2007年3月19日、2007年6月19日、2007年12月19日、2008年3月1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进行了披露。
目前,公司在资产独立性方面的整改工作仍在协调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近三个月的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整改通知》指出:“公司于2003年5月以昌吉路157号等5处房产产权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所有的宝昌路533号等9处土地使用权进行置换。截至目前,上述置入的9处土地使用权中:临山路45号、永兴支路8号、和田路833号、城桥镇北门路294号、296号、298号、府村路400号、青浦县赵巷镇菘泽村6处房地产权证未作变更,权利人仍为仪电集团。
整改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本市中心城区“十一五”旧区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2006]47号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闸北区“十一五”旧区改造工作任务的函》(沪建交函[2006]281号)的有关规定,临山路45号属旧区改造工作范围。另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册—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信息”(No:200701031887)称:临山路45号被“行政限制”“暂停办理”,故目前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事宜。除此之外的其它5处房地产权证变更事宜目前仍在办理过程中。
2、《整改通知》指出:“朱家角镇新风路57号的房地产权证权利人为公司,但该权证由仪电集团保管,至检查结束公司仍未取得该房地产权证。”
整改情况:该事项仍在协商过程中。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