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商务部批准。本公司将在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后发布具体实施时间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2007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绍勇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
出席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7人,代表的股份2,560,417,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44,384,590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3738%。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0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30,25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6261%。
2、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44,387,281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3739%。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66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27,00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6260%。
3、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44,387,243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3739%。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19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27,10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6260%。
4、批准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2007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6,387,351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8426%。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138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026,058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1572%。
5、审议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407,784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9996%。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9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73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3%。
6、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国际审计师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境内审计师,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412,703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9998%。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82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462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
7、同意董事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内审批累计总额不超过四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事宜;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33,842,901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8.9621%。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572,819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1.037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2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
8、同意选举张薇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并授权监事会决定其酬金;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60,408,400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9997%。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8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36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2%。
9、审议通过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
拟发行规模:拟分两次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
拟发行期限: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一年以内;
拟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33,842,430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8.9621%。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6,572,603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1.0378%,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14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
10、审议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为59.79亿元。本公司拟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4,374,178,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2,187,089,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数为6,561,267,000股。此方案还需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日期将另行公告。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9,495,867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9640%。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19,713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35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96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1%。
11、同意授权董事会在获得商务部关于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批准后,对本公司章程进行文字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59,503,129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9643%。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08,311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35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107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2%。
12、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航向美国波音公司购买20架波音737系列飞机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47,326,947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1.6775%。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3,090,60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8.3225%。
13、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并由董事会授权的执行董事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
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分期发行);
拟发行期限:三年;
拟发行利率:由市场定价决定;
拟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560,417,547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47,326,947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1.6775%。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3,090,600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8.3225%。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验证工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认或提出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8-1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商务部批准。本公司将在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后发布具体实施时间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十一时在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绍勇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
出席200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或股东代理1人,代表的股份355,003,784股,占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30.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为59.79亿元。本公司拟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4,374,178,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2,187,089,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数为6,561,267,000股。此方案还需本公司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日期将另行公告。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355,003,784股,投赞成票的H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4,083,707股,占有效投票数的99.7408%。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19,135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2590%。投弃权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42股, 占有效投票数的0.0002%。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验证工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认或提出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8-1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的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商务部批准。本公司将在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后发布具体实施时间表。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十一时三十分在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1号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绍勇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并主持会议。
出席200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6人,代表的股份 2,205,453,161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66.8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为59.79亿元。本公司拟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4,374,178,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转增2,187,089,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数为6,561,267,000股。此方案需商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日期将另行公告。
有效表决权的投票总股数2,205,453,161股,投赞成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05,453,161股,占有效投票数的100%。投反对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0股。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注]。
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郑怡玲律师对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结果须由执业会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只限于应本公司要求执行若干程序,以确定本公司编制的投票结果概要是否与由本公司收集并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审验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验证工作,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会就与法律解释或投票权有关的事宜作出任何审计验证方面的确认或提出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