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1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1日 |
● 除权(息)日:2008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9日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8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8年7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9,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共计派发股利2,970万元。
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利润 23,645.81万元,净利润15,991.6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01.4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50.60万元,减去2006年度分配的股利4,950万元,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90.79万元。决定以2007年末总股本29,7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970万元,剩余18,720.79万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1日 |
2、除权(息)日:2008年7月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9日 |
四、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联系传真:0575—87032163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