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4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36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2日 |
● 除息日:2008年7月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8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8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7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736,977,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29,479,111.28元,尚余的未分配利润136,599,425.69元(母公司)结转下年度。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发0.36元。
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6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8年7月2日 |
2、除息日:2008年7月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8年7月8日 |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控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五、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10)83673292
传真:(010) 8367329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申崇志 郑佳珍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及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