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累积投票制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杨 波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7312511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8.51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2、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3、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4、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5、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6、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62,461,009.30 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81,611,565.69元。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其中设三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选举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邱生顺先生、王俊先生6人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三年;选举郭国庆先生、高一斌先生、张贵华先生3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选举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选举王新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2337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1.55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2)选举赵公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95070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9.95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3)选举郑应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5236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1.91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4)选举夏心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50951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5.13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5)选举邱生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42318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36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6)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1476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64.38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7)选举郭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8836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94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8)选举高一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8836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94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9)选举张贵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88368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94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人组成,本次大会选举滕建新先生、陈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三年;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另2名职工监事李文生先生、刘龙先生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股东监事选举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滕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6228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2.47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2)选举陈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43374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37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3)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146228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2.47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73125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上述董事成员、股东监事成员简介及《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已于200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忱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08-21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上午11时在湖南省吉首市本公司二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有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邱生顺先生、王俊先生,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高一斌先生、张贵华先生。公司监事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签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选举王新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赵公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夏心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张儒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李文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以上职务任期均为三年。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咨询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聘请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具体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公微(执行董事)。
委 员:郭国庆(独立董事)、夏心国(执行董事)、张贵华(独立董事)、王俊(董事)。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生顺(董事)。
委 员:郭国庆(独立董事)、张贵华(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一斌(独立董事)。
委 员:郭国庆(独立董事)、夏心国(执行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新国(董事长)。
委 员:高一斌(独立董事)、张贵华(独立董事)。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具体如下:
1、聘任夏心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聘任吴晓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聘任杨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4、聘任范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聘任张儒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6、聘任王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姚蔚先生、白敬先生、郝刚先生、樊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以上人员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确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2万元、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8万元;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年度津贴为5万元。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高一斌先生、张贵华先生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27日举行,公司董事会聘任了夏心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吴晓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杨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范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儒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姚蔚先生、白敬先生、郝刚先生、樊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任职资格,具备任职条件。
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邱生顺先生、郭国庆先生、高一斌先生、张贵华先生简介已于200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公告。上述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酒鬼酒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吴晓萍女士: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国家级白酒评委,国家白酒生产许可注册审核员,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71年在泸州曲酒厂参加工作,历任泸州老窖酒厂一车间化验员、酿酒工(烤酒匠)、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1976年始历任尝评员、尝评组组长,泸州老窖酒厂生产科副科长、勾储科科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勾储车间主任、酒体设计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产品技术质量总监等职,出任国家白酒高级技能考评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范 震先生:1951年8月出生,河北省石家庄赞皇县人,大专文化,上海东华大学MBA客座教授。1974年至1992年在中国煤炭部第一建设公司工作;1993年至1997年任河北阳光集团万达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中国一休集团营销总经理;2000年至2003年5月任杉杉服装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杉杉集团总裁特别助理;2003年5月至2006年任新天尼雅葡萄酒业公司董事长、上海新天营销总部执行副总经理。
杨建军先生: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湘西塑料厂会计主管,吉首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系讲师及会计电算化教研室主任、湘西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酒鬼酒公司董事、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王 俊先生: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华容县支行股长,湖南农村金融职工大学教务部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信贷科副科长、潇湘支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信贷处科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业务管理部、资产经营部科长、经理、处长助理、高级副经理等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高级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儒平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湘财证券投资银行高级经理,上海鸿仪投资公司战略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酒鬼酒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姚 蔚先生:1962年10月出生,湖北汉阳人,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营销师。1992年由北京市一商局调入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先后在中糖集团山西公司、山东公司、广东公司、海南公司等驻外分公司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6年10月至今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白 敬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曾任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食糖业务二部、海南华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郝 刚先生:1970年7月出生,满族,中国民主促进会青年委员,1992年天津商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人民大学EMBA。1992年7月至2000年10月在中糖酒类销售公司业务部工作;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任酒乡网运营总监;2001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综合部主任;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在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市场部工作;2006年11月至今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樊 林先生:男,1964年生,四川简阳人,酿酒工程师,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泸州老窖发酵工程公司生产助理、副总经理,泸州老窖生物工程公司酿酒生产基地任办公室主任,泸州老窖罗汉酿酒基地任工段长、副主任,泸州老窖技术中心副主任;2006年12月至今任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08-2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7日在湖南省吉首市本公司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为滕建新先生、陈芳女士、李小平先生、李文生先生、刘龙先生,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滕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滕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认为夏心国先生、吴晓萍女士、杨建军先生、范震先生、张儒平先生、王俊先生、姚蔚先生、白敬先生、郝刚先生、樊林先生符合担任相应经理职务的资格和条件。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