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第13.1项 《选举云公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是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于2008年6月16日提出,经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临时提案。
3、本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
3、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4、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副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为: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4,223,055,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21,084,200的70.1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3项特别决议案及11项普通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1、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共有3,943,971,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69,056,595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2、审议批准有关授予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共有3,943,140,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269,887,595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3、审议批准有关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包括修订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共有4,213,027,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普通决议案:
4、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5、审议批准本公司监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6、审议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7、审议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共有4,213,027,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8、审议批准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八年度国际会计师及国内会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决议案
共有4,223,055,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共有4,223,055,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批准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共有933,356,7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1%;278,011,095股反对;626,000股弃权。本议案表决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进行了回避。
11、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为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1.1、按78%的持股比例为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78%股权)提供人民币2.5亿元贷款担保
共有3,943,970,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68,609,095股反对;10,476,500股弃权。
11.2、为华电宁夏宁东风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提供人民币2亿元贷款担保
共有3,943,970,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68,609,095股反对;10,476,500股弃权。
11.3、继续为四川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提供人民币1亿元技术援助贷款担保
共有3,943,970,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68,609,095股反对;10,476,500股弃权。
12、审议批准关于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累积共计人民币20,166万元担保的议案
共有3,943,970,0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268,609,095股反对;10,476,500股弃权。
13、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委任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及落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1、选举云公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2、选举陈飞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07,639,8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股反对;15,415,800股弃权。
13.3、选举孟凡利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4、选举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5、选举王映黎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6、选举陈斌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7、选举钟统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8、选举褚玉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9、选举赵景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10、选举丁慧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11、选举王传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3.12、选举胡元木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共有4,213,653,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股反对;9,402,000股弃权。
14、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委任以下人员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未包括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1、选举李晓鹏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共有4,213,027,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14.2、选举彭兴宇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共有4,213,027,67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股反对;10,028,00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8-0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于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召开。本公司副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12名董事亲自或者委托出席会议,其中陈建华董事委托钟统林董事、陈斌董事委托褚玉董事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彭兴宇先生、郑飞雪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云公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孟凡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陈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根据陈建华先生的提名,聘任钟统林先生、王文琦先生、白桦先生、王辉先生、彭国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祝方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谢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四.聘任周连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五.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云公民、陈飞虎、孟凡利、陈建华、赵景华董事组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六.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褚玉、王映黎、胡元木、丁慧平和王传顺董事组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七.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陈飞虎、王映黎、赵景华、丁慧平和胡元木董事组成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八.审议批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即同意在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景华、丁慧平、胡元木及王传顺先生的任职期间内,公司每年支付上述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陆万元整。
九.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向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采购设备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采购华电漯河一期主体工程输煤设备和中水处理设备,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签署合同,并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进行披露以及完成其他的程序和手续。
独立董事对上述行为进行审查,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上述合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的。
十.审议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与华电香港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适时组建中外合资公司,并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进行披露以及完成其他的程序和手续。
独立董事对上述行为进行审查,一致认为:
(1)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此项合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的。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8-02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08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召开。公司3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晓鹏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