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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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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维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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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位专家组成“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志愿团”
    充分运用立法 执法 司法手段 根治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非法从事香港黄金期货交易受刑罚
    宣伟华:应尽早规范基金投票权归属
    各界人士寄语
    上证报《法律服务》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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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从事香港黄金期货交易受刑罚
    2008年07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静安法院 李鸿光
      ⊙静安法院 李鸿光

      

      上海晨凯投资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晨凯公司)老板王静和公司讲师王志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揽社会公众客户,非法联手香港亨达国际控股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亨达公司上海代表处),违规从事香港黄金保证金期货业务。6月中旬,上海静安法院一审非法经营罪判处王静、王志坚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万元。

      2004年3月,晨凯公司注册成立,主要销售晨凯股票分析软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和培训,传授买卖股票知识。2006年3月,晨凯公司与亨达公司上海代表处商定,以个人名义为香港亨达公司开展黄金保证金业务招揽社会公众客户,代为收取客户交纳的保证金,并按照交易量返还佣金,还在晨凯网站上专门开辟黄金专栏,介绍黄金知识,为客户提供操作指导和下载操作软件。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期间,被告人王静、王志坚共招揽黄金保证金业务的客户60余名,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代为收取客户交纳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100万余元,并全部划入亨达公司上海代表处指定账户。

      王静说,这种黄金保证金交易,是一种可以买涨买跌的双向交易,以小搏大用保证金制度放大1:70倍率的一种金融产品。王静承认,参与黄金保证金交易,每手保证金是7000元港币,如果客户方向做反了,保证金会被强制平仓。该项保证金黄金交易在内地还没有开放,应该是不可以做的。王志坚也承认,推广黄金保证金交易业务,主要是在股市低迷的情况下,为投资者寻找一种新的投资品种。而只要每一位客户参与交易一手,亨达公司就能返利30美元,而晨凯公司可从这30美元中提取60%利润,晨凯公司总获非法盈利约20多万元。

      事实上,听信他们吹嘘而投资黄金保证金交易的散户,绝大多数亏损出局,有的甚至血本无归。一位听信晨凯公司吹嘘,而参与投资这项金融衍生品交易市民雷女士说,她从2006年6月中旬起先后存进了人民币29万元,到2007年8月初在她的账户中仅存4000多元。另一位王姓退休妇女,也是听信黄金保证金交易后,投资了22万余元人民币去炒,最终连一分钱也没有拿回来。一位姓江的先生参与这项黄金保证金交易亏损了4万多元。一位身患中晚期癌症的陈姓先生,参与黄金保证金交易亏损了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静、王志坚伙同他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共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考虑到王静、王志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了一审有罪的判决,并追究两被告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