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8—02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7月8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8]230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82号文)规定,决定提高我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6分/千瓦时(含税)。本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占5%股比)、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占45%股比)、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占52%股比)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调整后的含税上网电价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5195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 0.5195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 | 0.4792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7机组 | 0.5333元/千瓦时 |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 | 0.4792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9机组 | 0.4792元/千瓦时(含脱硫电价) |
另根据通知要求,公司两台5万千瓦机组和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一台5万千瓦机组电价安排如下:2008年7月1日起上网电价为0.5195元/千瓦时, 2009年1月1日起上网电价为0.5095元/千瓦时,2010年1月1日起上网电价为0.4792元/千瓦时。
上述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预计2008年公司因此次电价调整而增加的收入约为7,100万元,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此次电价调整尚不能完全弥补煤价运费上涨所增加的经营成本。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8]230号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