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全文刊登在2008年7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5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发字〔2008〕2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治理,落实整改效果,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2007年4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2007]28号)和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的要求,公司及时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有关工作,在经过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监管检查阶段、整改提高阶段等过程,公司治理情况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徽监管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积极予以整改,有效地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一、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如:部分会议记录有涂改现象,部分会议记录人、会议决议记票人和监票人不明确等情况。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完成整改,并加强三会的规范运作。通过整改,完善了三会的运作程序,完善了会议记录,加强了对会议材料及会议记录的归档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三会运作的规范性。
二、持续改进问题整改情况说明及持续改进措施
(一)公司存在部分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未能根据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和完善的情形。
整改及效果:在活动期内,公司先后修订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通过相关制度的修订和补充,使得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更趋于完善,规范了管理,防范了风险,提高了运行效率。
持续改进:公司将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及时地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外部董事专长优势未得到充分利用。
整改及效果:随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成立,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也相应进行了重组,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得到逐步开展,运作日益规范。各委员会各司其职,利用其专业职能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献计献策,促进了公司稳健发展。
持续改进:公司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作用,有效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公司董事、监事身兼多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学习不能及时、到位。
整改及效果:公司加强了对董事、监事培训学习的督促,尽可能合理安排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管参加证监局和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并充分利用现场会议时间,组织大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题内容的学习和讨论,同时由证券投资部及时将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议内容和会议精神予以整理,发送所有董事、监事学习。公司在职独立董事已全部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公司董事、监事能及时掌握最新规定和相关要求,加深了对自身职责的认识,提高了其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持续改进:公司将继续以更多的方式组织并督促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其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及效果:公司及公司领导加强了对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关注度,以见面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主动与投资者联系和沟通。同时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做好日常电话记录并定期整理汇报相关领导,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的接待和活动建档工作。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以方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并在公司网站上开设了在线交流窗口,与投资者进行实时在线的互动交流。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以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的接触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持续改进:公司已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来开展,将深入研究、不断创新,以更多的方式和途径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相关的长效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