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7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1名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对上海盾构设计试验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海盾构设计试验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构中心)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上海科技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隧道)于2004年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万元,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67.6%、20.6%和11.8%。
为支持盾构中心做大做强,达到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条件,并进一步加大在盾构掘进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投入,经盾构中心各股东方协商,决定对盾构中心实施增资扩股,增发10,920,67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53元。其中隧道股份决定出资人民币1035万元,认购9,828,603股,资金以现金方式投入并由隧道股份自筹。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城建院)出资人民币115万元参与本次增资扩股,认购股份1,092,067股,成为盾构中心的新股东。上海科投和中铁隧道不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盾构中心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2792.067万元,各方持股比例为隧道股份占76.39%,上海科投占12.54%,中铁隧道占7.16%,城建院占3.91%。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