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
2、《公司资金占用自查报告》;
3、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变动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4395014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98,095,014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国有股东,1992年以资产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4899.601万股(股票拆细前);1995年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9091万股;1997年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20000万股。”
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国有股东,1992年以资产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4,899.601万股(股票拆细前);1995年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9,091万股;1997年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的股份数为20,000万股。 2006年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送出12,338.7322万股;2008年以资产方式认购的股份数为41,370万股。”
3、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84,395,014 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298,095,014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第1项和第2项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