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长、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件精神,公司于2007年4月正式启动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先后完成了公司治理自查、公众评议和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落实等几个阶段的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号)及四川省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8]38号)要求,公司对治理专项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各项限期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具体情况详见2008年7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具体分别为:
1、战略委员会
主席:赵勇
委员:刘体斌、林茂祥、巫英坚、邬江、黄朝晖、黄友
2、审计委员会
主席:高朗
委员:刘体斌、林茂祥、黄朝晖、黄友
3、提名委员会
主席:高朗
委员:赵勇、刘体斌、钱鹏霄、高筱苏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钱鹏霄
委员:高朗、李彤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加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对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风险等方面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初核定的授信额度基础上新增合计26,800万元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后,公司对该部分控股子公司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 | 注册资本 | 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 2008年初核准授信额度 | 本次增加额度 | 增加后额度 |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 | 91% | 30,000 | 15,000 | 45,000 |
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95% | 5,000 | 1,800 | 6,800 |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98% | 0 | 3,000 | 3,000 |
长春长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90% | 0 | 3,000 | 3,000 |
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70% | 0 | 4,000 | 4,000 |
合计 | - | - | 35,000 | 26,800 | 61,800 |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等方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经营需要确定对各控股子公司具体的授信方式,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