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曾于2008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现再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作催告通知。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请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修订草案) 》的议案;
2、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注:该议案于2008年4月13日经公司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8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8年7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08年7月22日-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请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如拟委任公司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76629,传真:(0575)82176718
联 系 人:赵芳华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