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8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乐山电力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关于开展治理专项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关于开展治理专项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8-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汶川地震对公司造成损失情况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的公告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本公司于5月14日、5月23日发布了关于汶川地震对公司影响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5月14日、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临时公告)
由于5月23日披露的汶川地震对公司的损失情况未经中介机构评估,且未统计因生产中断造成的经营损失情况。在余震相对平稳以后(6月上旬之后),公司随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地震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了详细统计,同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损失情况进行了评估。由于公司分布较广,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都有一定的损失,故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公司已履行了内部规定的审核程序。现将本次地震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08年6月9日,本次地震对公司共造成经济损失1175.76万元。
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受损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评估,公司在此次地震中房屋建筑物损失价值为70.03万元;
经公司详细统计,本次地震对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情况为:设备损失165.09万元,设施损失158.42万元,电网经营损失(因地震影响部分用电企业停产)388.90万元,煤矿停产损失(根据安监部门的要求停产)188.70万元,宾馆经营损失(因地震影响旅游团队取消已签订的订单)204.62万元。
2、本次地震对公司上半年利润影响较小。6月9日后公司没有发生新的损失,公司供电、供气、供水系统以及煤矿、宾馆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用户的用电、用气、用水量以及煤炭产量已恢复到了地震前水平。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