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毕的总结报告》
针对去年《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中所列问题,公司已经在限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不存在未完成事项,本次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新的问题,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
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自查报告》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08-019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限售期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定建业投资开发公司的承诺函,该公司就其持有的嘉宝集团股份延长限售期事宜作出额外承诺,全文如下:
本公司是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宝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截止2008年7月17日,本公司持有嘉宝集团62,350,630股股票,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576,962股。
本公司在嘉宝集团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以下承诺:① 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 在前项12个月承诺期期满后的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③ 在前项总计36个月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嘉宝集团原非流通股股份不超过嘉宝集团股份总数的5%。
为促进资本市场和嘉宝集团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嘉宝集团流通股股`东权益,本公司在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基础上,额外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本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上述61,576,962股嘉宝集团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08-020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5%左右。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0257.5万元;
2、每股收益:0.307元。
三、其他说明
因受到房地产开发周期和集中结转的影响,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体现在:(1)在公司结转的商品房收入中绝大多数为动迁配套商品房,毛利率较低,同时已预售的市场化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尚未结转收入;(2)参股公司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占30%股权)上半年度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导致公司投资收益相应减少。
公司目前尚无计划调整2008年度预算目标(即营业收入不低于8.39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52亿元)。
2、关于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具体的净利润,将以2008年8月23日公告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准。届时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