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4日
●除息日:2008年8月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15日
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8年6月20日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配以公司2007年末的股本总数1,150,0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8元
4、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4日
2、除息日:2008年8月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1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8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及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由公司直接发放的4家股东单位之外,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其中,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款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0-36063597
联系传真:020-3606341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机场综合办公楼南楼
邮政编码:510470
七、备查文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