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10名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议通过关于推举奚河滨同志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姜夏先生退休,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提议,以及公司章程第113条规定,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奚河滨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人并履行董事长职责。
二、决议通过关于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收购原料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加工、销售麦芽。2008年度预计收购原料大麦38万吨,其中本部收购26万吨、友谊分公司收购5万吨、秦皇岛分公司收购7万吨。按每吨平均价格2,600元计算,共需资金9.88亿元。经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荷兰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哈尔滨融通支行和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协商,同意贷给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4亿元,需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007年龙垦麦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916万元,实现净利润1,033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龙垦麦芽资产总额135,526万元,负债总额114,401万元,净资产21,125万元。
鉴于龙垦麦芽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8月14日上午九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收购原料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8月6日,所有于股权登记日当天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8年8月11日前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本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8年8月14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联 系 人:史晓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08-2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5亿元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7月29日召开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收购原料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为麦芽公司在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荷兰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哈尔滨融通支行和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贷款人民币4亿元提供担保。
此担保于2008年7月29日已经董事会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宁波路8号
法定代表人:苑晓平
经营范围:麦芽生产、销售;大麦经营;制麦副产品、饲料等销售;啤酒原料经营;农副产品收购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51.22%股权。
2007年龙垦麦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916万元,实现净利润1,033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龙垦麦芽资产总额135,526万元,负债总额114,401万元,净资产21,1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2008年度预计收购原料大麦38万吨,其中本部收购26万吨、友谊分公司收购5万吨、秦皇岛分公司收购7万吨。按每吨平均价格2,600元计算,共需资金9.88亿元。为保证其正常生产,同意为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一年期贷款4亿元提供担保。
鉴于龙垦麦芽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7月29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4.5亿元。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