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7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金世和因外出未能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编号:2008-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
执行进程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的约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向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或承接银行债务总额1,999,602.200,00元,目前已通过支付现金、借款抹帐和承接银行债务方式,返还金额合计为1,885,152,373.00元,,尚有余额114,449,827.00元未偿还。
上述余额中的84,449,827.00元,按照管委会及相关各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签订《协议书》的要求,第二笔30,000,000.00元已于7月29日偿还完毕。
上述余额中的30,000,000.00元,管委会及相关各方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贷款承接协议书》(内容详见公司07年年报),目前该《贷款承接协议书》已上报总行,待总行批复后方可实施。
截止本公告,还有余额84,449,827.00元尚未偿还,今后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