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编号:2008-026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8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杨锋源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授权公司总经理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为了便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资产处置进行授权:
如公司单次出售资产总额(如果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时, 且在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10%的,授权总经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资产处置事宜。
以上授权总经理资产处置的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必须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