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改制和重组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了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改制重组工作的通知》、《关于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随即书面通知本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解决控股股东的困难,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经过认真研究,慎重选择,拟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就控股股东的改制和重组工作进行初步洽谈,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现通知控股股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目前市国资委与中电投只是初步接触,尚未签署意向协议,此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介: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截至2007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212.27亿元,可控装机容量为44950MW,权益装机容量为32149.2MW。
二、控股股东拟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进行的改制重组工作是在集团公司层面进行的,尚未涉及本公司的资产重组。
三、目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改制重组工作可能涉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四、托管事项与改制重组之间的关系
石家庄金石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对控股股东实施一年期托管,本次托管是为了缓解东方热电集团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严重困难,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但本次托管事项与东方热电集团改制不构成前提条件以及因果关系。目前托管关系尚未解除,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妥善处理托管事宜。
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