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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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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2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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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08-03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31日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7月30日—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下午3:00至2008年7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A座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小鹏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1,706人,代表股份 813,761,16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4639%。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748,895,815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9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94人,代表股份64,865,345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080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徐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调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联股东李东生先生回避表决),如下:

      1.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

      同意     688,332,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1091%;

      反对     27,57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3.8505%;

      弃权         28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404%;

      1.2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

      同意     688,472,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1287%;

      反对     25,808,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3.6036%;

      弃权        1,917,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678%;

      1.3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     688,48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1299%;

      反对     25,500,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3.5605%;

      弃权        2,217,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096%;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与李东生先生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李东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687,507,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5.9939%;

      反对     22,757,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3.1775%;

      弃权        5,933,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285%;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85,09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4768%;

      反对     21,914,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6930%;

      弃权        6,755,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302%;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84,440,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3969%;

      反对     22,657,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7843%;

      弃权        6,662,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188%;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784,640,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4215%;

      反对     22,422,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7555%;

      弃权        6,69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23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