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6日
●除息日:2008年8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13日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8年6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6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
现将2007年度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8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发放金额: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81304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260869.90元。
4、扣税情况: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元。
二、分红派息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6日
2、除息日:2008年8月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13日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本次现金红利派发将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在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红利由公司派发。
四、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1-87950500
联系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12楼
邮政编码:310007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