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补充承诺的公告
2008年08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8-031号
关于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补充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分别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990万股、488.40万股、422.40万股、356.40万股、356.40万股,根据上述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上述股份将于2008年8月8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08年8月1日,公司接到上述五名股东的《承诺函》,称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信心,对公司治理及管理方式的认可,就其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流通事宜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一、在满足原有的承诺的基础上,本人减持持有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5元/股(当派发红股、转增股本、派息等使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二、本人在减持股份前3日,以书面方式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若违反第一条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
1、按实际减持价与15元之间的差额乘以实际减持数量之和作为补偿上缴贵公司;
2、按上述金额的一倍金额作为罚款上缴贵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备查文件:
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