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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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8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9名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追加受让大庆市中科汇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权的议案》。
2008年7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大庆市中科汇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股股权的议案》。现获悉大庆市中科汇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权可供出让。会议决定追加受让上述股权700万股,受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受让金额人民币1260万元,占总股本的 1.26%。并委托两位董事全权办理。
追加受让后,公司可受让股份合计2500万股,占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51%,受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0万元。
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简介:
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001年正式对外营业,是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地方政府出资为主,同时吸纳民营企业参股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5,452.90万元。现有员工695人,营业机构29家,网点遍布大庆经济发达区域、居民集中区域和五区四县。2007年度总资产140.04亿元,总负债131.73亿元,净资产8.32亿元,营业收入4.31亿元,净利润1.39亿元。
自2003年至2007年,连续四年被中国银监会评为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一类行。在全球金融发展论坛上,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最具竞争力城市商业银行”。在第三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挺进“中国最具竞争力30家金融机构”行列。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