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28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4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何国良总经理提议,会议同意聘任朱建波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王剑波、丰宝铭、吴泉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朱建波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工程师。朱先生1981年起供职于诸暨电除尘器厂,历任菲达集团设计处处长、电除尘器事业部副部长等职务;曾负责国家重点工程300MW及600MW机组配套电除尘器项目的主设工作。2002年8月至今任菲达环保副总经理。
王剑波先生:196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王先生1981年起供职于诸暨电除尘器厂,历任菲达集团设计处处长、电除尘器市场部副部长、菲达环保副总工程师兼脱硫事业部部长等职务。2004年1月15日至今任工程成套部部长;2005年5月17日至今任菲达环保总经理助理。
丰宝铭先生:196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在职研究生,工程师。丰先生1979年起供职于诸暨电除尘器厂,历任菲达集团营销处处长、脱硫事业部副部长、广东分公司经理、菲达环保脱硫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9月至今任菲达环保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地区总部总经理。
吴泉明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江苏南通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见习组长、新品开发组长;1992年5月至2003年4月,历任菲达公司副处长、处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03年4月至2008年6月,任浙江信雅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的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
3、同意聘任朱建波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王剑波、丰宝铭、吴泉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何元福、胡忠勇、吉清、毛卫东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设立海外事业部、建筑分公司;撤消物业管理分公司、工程成套部进出口处。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