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启动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上接封一)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业协会
启动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工作
(上接封一)重点是对现有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范或法律法规虽有涉及但行为定性尚不清晰,及证券公司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业、客观评判。专业评价不包括日常监管、一线监管、稽查等已经确定的、有明确行为准则的事项,不介入涉嫌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对已量化的财务指标等也不进行评价。证券公司专业评价可以分为证券公司主动申请专业评价、行业自律组织专业评价和接受监管部门委托进行专业评价。
专业评价工作由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评价工作设立专家库,聘任协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中的专业人士担任评价专家。专业评价一般采取听取证券公司陈述、现场检查、召开论证会等方式进行。专业评价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的专业评价报告,一方面反馈被评价证券公司,作为管理参考;另一方面统一送中国证监会及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在辖区证监局、行业自律组织等相关单位,作为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加强证券公司自律,推动行业创新的参考依据。
对于专业评价结果中体现证券公司独创性且值得行业借鉴的有效做法,根据具体情形或进行总结和推广,引导行业有序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或采取必要且适当的保护性措施。对于在专业评价中发现不符合自律管理要求的证券公司,将按有关规定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记入会员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监管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