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八年 华侨城出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华侨城A今日出台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华侨城A股总额的4.5%,授予价格为7元/股。
公司今日的公告披露,激励对象必须为华侨城A及其参控股下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骨干。其中,董事长刘平春及董事任克雷、郑凡、陈剑、翦迪岸、张整魁、姚军获授数量分别为80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的1.6%,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董事吴斯远、董喜生、高军,副总裁丁新、王刚,财务总监刘升勇,董秘李珂晖获得50万至75万股不等的份额。此外,参控股企业董事、高管人员及业务骨干还有4015万股的份额,占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的 8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1%。
华侨城规定,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期限为8年,包括禁售期2年和解锁期6年。自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之日起2年,为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自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之日起1年,若达到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据悉,禁售期满后的6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期内任一年度,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以申请对其通过本计划所持限制性股票按6年期限匀速解锁的比例而进行转让。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当年不得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期满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以认购成本价购回注销。
华侨城表示,公司实施本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上海华侨城主题旅游综合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