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富华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
2008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粤富华今日披露,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房地产公司,拟与珠海市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合作开发宁堂村自营房产用地项目。
宁堂村自营房产用地项目位于珠海唐家湾凤凰山北麓金凤路宁堂路段,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宁堂村委会,用地性质为商住地,用地面积2.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2007年9月,致远公司通过竞价投标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据悉,致远公司拟委托富华房地产公司作为项目的总开发承建商,负责项目的所有土地费用及全部建设资金的投入、施工图设计、施工队伍招标、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交楼。致远公司则负责项目策划、设计和房产销售。富华房地产公司根据实际支出的资金和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按年利率30%计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