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
⊙刘效仁
这已不是李荣融第一次表态了。
在前些天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李荣融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是适当的,与职工收入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查央企负责人第一任期的税前平均薪酬,2004年为35万元,2005年为43万元,2006年为47.8万元。这样的薪酬究竟“适当”与否,笔者强烈建议国家审计署进行专项审计,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首先是审计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到底是多少,还公众一个明白。不仅要看平均数,更要看每个人的账单。在公开披露的银行年报中,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年薪是2285万元,其他数家商业银行的高管也动辄数百万元。差别很大。
其次是审计央企负责人还有多少隐形及福利收入。假设某公司给其总经理有100万股期权,为期三年,约定价格为每股10元,那么,如果行权时该公司股价为每股30元,该总经理便可以获利2000万元。曾有一位大型钢铁企业的项目助理坦言:除了每年近20万的工资与奖金外,他还能获得每年的体检费、年度旅游费、在企业所属的度假村打折消费等各项福利。央企负责人究竟享受了多少隐形的福利待遇,怕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三是审计央企高管薪酬是否“适当”?既要看经济效益,更要看耗能成本;既要看盈利水平更要看国资投入产出比;既要看与职工收入比,更要与国际同行业比。尤其要看央企的垄断地位下高管的贡献率到底有多少,有多少属于垄断利润,又有多少属于科学管理的成果。中国神华2007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收821.07亿元,同比增长26.0%,净利润增幅19%。但在比去年同期增加的47.71亿元的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增加了4.59亿元,同比增长35.75%。年报还显示,中国神华2007年其综合毛利率为48.18%,相较于2006年的50.54%下降了2.36%。而中国平安高管的年薪竟是职工工资的数百倍,远远偏离了国资委的“既定目标”。对此,还需要审计机构予以确认。
四是强化权威机构监督职能,防止国资委“当家婆婆”自说自话。国资委目前依然是一个双重角色。一方面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功能,即股东职能,另一方面又通过行政权力行使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的行政管理,即行政职能。这种“婆婆加老板”,“左手管右手”的机制,由当家婆婆公开媳妇的年薪,即便是2006年以前的收入,其真实性和公信度也当大打折扣。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大财经委等权威监督机关和社会会计、审计等中立机构介入,打破国资委单方面的信息披露和“当家婆婆”自说自话的格局,才能将央企高管薪酬控制在一个科学适当的限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