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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破净”,尽快完善股票回购制度
    2008年09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 鑫
      ⊙张 鑫

      

      随着沪深股指连连走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跌破净资产现象越来越严重,至8月26日,两市“破净”A股扩容至37只,市净率在1至1.1 倍的个股也有30多只,无论如何这是不正常的,充分暴露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应引起管理层和上市公司的高度注意。

      通常,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是公司股价的绝对支撑点,市净率也因此成为股票投资的主要防御性指标。因为一旦上市公司破产清盘,股票的财务账面价值就是每股净资产。我国规定国有股场外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也表明每股净资产并非是一个抽象的指标而已。

      如今沪深两市大量上市公司同时出现 “破净”,而且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此熟视无睹,这只能说明,要么是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不乐观,认为当前的股价仍然过高,不值得买进;要么是无视股东的利益;还有就是资本市场不完善,存在制度性缺陷。如果任由其蔓延,必将加剧投资者的失望情绪,损害公司形象,并引致股市继续大幅下跌乃至长期低迷,最终严重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大量上市公司出现 “破净”的现象,笔者认为,需要管理层和上市公司共同努力加以解决,而且是迫切的急务。而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尽快完善股票回购制度。股票回购虽然在沪深两市早已存在,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目前仅仅是一种自愿行为,通过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或股东还很少,对资本市场产生的积极影响也很小。从法律政策层面看,我国现在只规定上市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购买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予以注销的回购行为,并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必须回购股票,以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应该说,这才是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破净”的重要原因。

      在上市公司“破净”时要求回购股票的主体可以是公司本身,也可以是大股东或高级管理层。这种强制性回购股票制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是融资,融资的目的是创造更多的财富并回报广大投资者。只融资不回报的公司绝对不是好公司。其实,股票回购作为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方式,不仅能提升股东手中所持股票的价值,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为回购股票并予以注销,可以使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减少,从而减轻公司的分红压力,减少用于股利支付的现金支出,最终使每股利润和每股股利增加,每股市价也随之上升。虽然回购股票可能会带来较大的现金支付,但从长远来看,将来每年由于减少股利支付而增加的现金净流量还是比较可观的。股票回购也是防御外来收购的有效措施。在公司股价低迷时回购股票还可以用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正因为如此,这种做法在海外资本市场很普遍。

      近半年来,在港股走势低迷的情况下,不少上市公司选择了回购,如华人置业以每股作价10.72至11.08港元回购了259.7万股公司股份;联想集团以每股作价5.21至5.37港元回购300万股;创维数码先后8次共花费974万港元回购了11 万股上市公司的股票;还有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金山软件董事长求伯君和副董事长雷军、TCL的董事长李东生都斥巨资大举回购本公司股票。

      还有,实行强制性回购股票制度,对于打击上市公司财务违规造假的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对于激励和监督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级经理人员,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股票回购还有利于挽救低迷的市场人气,维护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老实说,那些股价持续下跌到每股净资产以下仍然无回购计划的公司,凸显了对股东利益的漠视态度,是值得投资者怀疑的。回购股票则可以传递公司发展前景仍然向好的信息,不仅能维护上市公司的信誉,增强投资者持股的信心而且还能有效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促使公司股价回归至真实水平。

      (作者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