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
※ 经核查,公司于2008年9月2日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08]50号(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正根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评估对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除此以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 年 8 月 29 日、9 月 1 日、9月2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截至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于2008年9月2日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2008]50号(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正根据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评估对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除公司于2008年3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相关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公司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上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以外,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目前正根据财政部处罚决定评估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带来的影响,除此以外,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的历次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8-038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二○○八年九月二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向公司出具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财监[2008]50号),决定就公司2006年如下行为给予通报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一、公司2006年在未提供相关软件开发服务的情况下,虚计收入人民币65万元;
二、公司及下属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2006年通过虚构预付账款的
方式,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750万元,经背书后由公司原控股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控股”)贴现并返还人民币9033万元。2006年末,华盛达控股仍占用人民币7717万元。
2008年4月22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华盛达控股已将其持有的公司2276.0986股股份过户与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上述违法事项发生于股份转让前,系原控股股东华盛达控股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发生的行为,与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刚泰集团无关。
2008年4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免去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务;2008年5月14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换和选举了新一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上述违法事项发生于本公司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与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本公司及刚泰集团承诺将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对上述行为的调查工作,并切实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