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9月5 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7 人,董事黑学彦先生因在国外出差,公司未能与他取得联系,故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以下简称“该银行”)借款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RMB32,000,000.00)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将自有房产抵押给该银行作为还款的担保,赋予该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同时,公司提供上述抵押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质押,赋予该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
2、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对外借款事项”和“提供贷款担保事项”委托郑知足先生(身份证号:330326198008180054)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的议案。
3、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1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将上述抵押物向该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保单过户给该银行的议案。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实业 编号:2008-026号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运盛有限公司已与深圳市融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详情见2008年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08-003号公告)。
2008年8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8]1092号)。批复中同意公司的投资方股权变更,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2080万股股份以582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融科投资有限公司。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