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焦点对话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2008 年 9 月 12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C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9版:信息披露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进一步延迟
    买卖协议的最后终止日之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的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受让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辞职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进展公告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空冷器合同公告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
    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考虑出台对业主赔偿措施”传闻的澄清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熊猫烟花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的公告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08-0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金额:人民币80亿元

      ●投资期限:12年

      一、交易概述

      2008年8月21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以下简称“《受托合同》”),设立“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募集人民币100亿元保险资金,以专项债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一期工程、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工程和天津至汕尾公路天津段项目;

      (2)投资期限为12年,年度投资计划管理费率为1.5%。;

      (3)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作为基础委托人,有权补充认购剩余投资计划份额;

      (4)债券投资计划在委托人划拨至托管账户的第一笔委托资金达到一定额度时,或划拨额度虽未达到规定的额度,但项目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承继人)予以认可时成立。

      2008年9月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保监资金[2008]1192号《关于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的审核意见》,核准债权投资计划募集额度为人民币100亿元。

      2008年9月11日,本公司签署投资《关于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投资计划份额认购确认书》,承诺认购投资计划份额人民币80亿元。

      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债权投资计划的受托人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资产管理公司60%的股权。本公司已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详见本公司《2007年度报告》),债权投资计划为《委托投资管理协议》中的一个特殊投资项目协议安排。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